一、培训对象
①在幼儿园,亲子园,托儿所,各地妇联,计生委、妇幼保健院、育婴家政等机构中从事或准备从事婴幼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
②学前、幼教、护理、护士等专业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③希望获得婴幼儿科学照料、护理和教育知识、技能的(准)父母、(准)祖父母等人员。
二、就业方向
取得育婴师职业资格可以从事幼教、儿童研究所、社区婴幼儿服务机构、家庭育婴等方面的工作,另外还趋向于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诸如婴儿护理指导、产妇护理指导等,通过完善的社区网络,既可以进入家庭进行指导,也可以自办亲子园、婴幼园、月嫂公司等。
三、培训内容
职业道德与相关法律法规、婴幼儿生理、心理教育的基本知识、常见病及常见传染病的基础知识、婴幼儿营养常识、生活管理、卫生管理、婴幼儿常见意外事故的处理方法等。
四、培训形式
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相结合,使学员真正掌握育婴师的各项技能。
五、培训时间
白天班一个月(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晚班一个多月(下午19:30-21:40)
六、报考条件
一、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二、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及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学年前一学期学生;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班前一学年学生)。
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前一学期学生)。
(4)取得本职业四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前一学期学生)。
四、收费标准
中级育婴师:1680元/人
高级育婴师:2300元/人
(含培训费、教材费、鉴定考试费等)
注:凡持有广东省区域制发的社会保障卡并符合条件的课申请政府补贴培训名额。补贴标准:中级1600元/人;高级2200元/人。
五、报名资料
1、报名申请表1份;
2、工作证明1份(有模板);
3、身份证复印件2份;
4、毕业证复印件2份;
5、大一寸彩色白底相片2张(相片背后标明姓名)和电子版相片发到邮箱223574210@qq.com(文件名命名为姓名)。
六、考核发证
学员完成规定的培训课程并考核通过的,均可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和按规定核发的《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为终身有效之证书。
七、联系方式
分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黄庄南路74号欧梵广场(继教中心)
电话:020-31520325
信宜校区:信宜市新里路27号新南方职业培训
曹老师:13828607829 (微信同号)
高州校区:高州市文笔路99号
邱老师:13828612373